微商大佬被罚破产!私户收款违法,按45%补税!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06 浏览次数:3306
全国发红包最多的男人、微商教父因为微信收款被认定为偷税漏税!被罚到破产卖车卖房交罚款?
究竟怎么回事?个人账户再也不能收钱了吗?快跟大业一起看下!
微信个人收款再被查,微商教父被罚至破产
11月30日,A某,这个被称为微商界教父的大佬级别存在,曾经创造了两小时课程收入4万的神话。也被称为全中国发红包最多的男人,据他的微信截图显示,在2017年他总共发出了78932个,总计107万元的红包,每天大约发3000元!
但就是这样一个大佬,却因为通过微信、个人账户等收款,未缴纳相关税费,构成偷税漏税被税务工商公安法院等多个部门联合查处,补交45%个税+高额罚款!公司直接破产!
在他的“自白书”中写道:“收到了工商税务公安法院等专案组的联合查处,公司已经破产,高额处罚个人已经到了负债累累,卖房卖车,倾家荡产,身无分文的灭顶之灾地步。”还提到了不管是什么收入,一定要打入企业对公账户。坦言自己以后将做一名守法公民,100%交税。
虽然他没有透露具体被罚金额,但是7年间其个人财富已经过亿,如果真的被罚至破产,被罚金额肯定不会太少。
金税四期+大数据+智慧稽查+多部门联合稽查+微信支付宝收款新规,早就把偷逃税的路堵得死死的了,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微信支付宝不得用于经营收款,否则按照45%补税!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最近明星、网红、主播、行业大V频频被罚,而这些都是通过金税四期+大数据+智慧稽查+多部门联合稽查出来的,而且对于微信支付宝私收货款,央行也发布了禁止通知。
文件中明确规定:
1、限制个人收款码
限制个人收款码远程收款。
这些年以来,很多人都在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进行收款,这种方式目前来看,已经不太可取,风险很大,尤其金额较大的,存在被税务稽查的风险。
2、商户专用收款码
个人收款条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经营收款的个人应该用特约商户收款条码收款。
一旦被查,很有可能被认定为偷逃税,主要涉及个人所得税,根据金额最高会有45%补缴税款,同时,还可能会有滞纳金,以及0.5-5倍的罚款。
3、一对一
一台银行卡受理终端只能对应一个特约商户。
首次出现偷逃税,如果及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等,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不执行处罚,那么还可能会有牢狱之灾。
4、收款码分类管理
收款条码要制定分类管理制度,区分个人和特约商户,有经营活动的划入特约商户范围。
税收征管手段已经成熟,根据央行文件,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从源头开始堵漏。
自此,资金监管实现银行、微信支付宝、现金交易全覆盖,大数据加持下,“谁在裸泳,一清二楚”!
5、实行日期
该文件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既然央行都说了,千万要重视!微信、支付宝收付款风险巨大,还想动歪心思的可得小心了!一旦被查处,不仅会补缴45%个税,还会面临巨额罚款,甚至还会涉及刑法,得不偿失啊!
还在公转私、私户收款?罚款罚到倾家荡产!
案例一
事情大致经过:
该公司2017年-2018年账外取得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货款,未申报纳税。
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12,193,078.7元,其中11,495,378.7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2018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27,883,309.65元,其中27,018,459.65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经轧留抵后,追缴增值税税款2017年1,670,268.7元,2018年3,839,500.25元。
追缴企业所得税2017年、2018年合计439,662.71元。因该公司隐匿废料收入、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行为构成偷税,拟对应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计2,974,715.87元。
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告诫老板们,一定引以为鉴!
案例二
案件总结:因为个人账户收取营业款项且用替票方式逃避缴纳税款,被认定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补税57,388元。真的是得不偿失啊!
微信、支付宝收款4大涉税风险!
一、增值税涉税风险
1、造成三流不一致的风险:
三流不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不统一。
税局在查发票的时候,经常会看证据链条,比对银行账户的资金流,货物的流向与发票上是否一致,以此来判断交易是否真实。
如果加上合同流,也就是要求四流一致。四流不一致的发票很可能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2、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可能导致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
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通过微信交易,对方无法准确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进项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3、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收取的增值税销售款时,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二、所得税涉税风险
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
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
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如供应商找第三方开票等)。
3、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工资。
有偷逃个税嫌疑;并且未通过银行代发工资,无法取得支付凭证,税前扣除有被调增的可能。
三、企业管理风险
个人微信、支付宝收支款项,不仅对涉税方面有影响,对企业管理也是不小的障碍。
经常性的微信转账,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会导致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资金无法收到监管、企业内部财务混乱等问题。
四、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企业一旦被查实利用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款项来隐匿收入,补税、缴纳滞纳金及罚款事小,企业负责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企业在生成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尽量采用对公账户结算,只有这样才能保存证据,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
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会被审查?
关于现金:个人银行账户一次性取出或存入5万以上现金(含五万),或者是当天累计存入取出5万以上现金(含五万),就会引起银行的注意,需要审核。
关于转账:当天单笔转账或者累计到了50万人民币(含50万)以上的话,就会激活银行的监控系统,这笔资金在转入他人账户之前会被审核。
风险无处不在?
1.公转私风险
如果你是私人账户避税,一旦被查补税都是小事,还有滞纳金加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同伙作案的会计责任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吊销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会计岗位。
如果单位是非法经营,未经允许经营违法的商品,一旦被认定非法经营,那就是罚款+判刑,具体量刑如下:
自然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耍小聪明,就是想不交税私自占有资金,长期挂账,如果现在不被查出,注销时一定是个问题,到时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2.私户收款风险
(1)无法取得扣除凭证的风险
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那首先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性让人怀疑,另一方面所得税上也面临着无法扣除的损失。
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一方面很难要到扣除凭证,一方面对于不同业务取得什么样的扣除凭证很多人也比较模糊,而因此带来的税务风险也不容忽视。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风险
对于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些项目款项,我们很多时候都没有这个意识,特别是有些取得了发票的款项,我们更不会产生代扣代缴的意识。这也就产生了相应的纳税风险。
通过对比上图,可以发现,只有经营所得不属于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除申报的范围。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所得时候,除了对方是经营所得,其他都属于实行全员全额扣除范围的所得,扣缴义务人应该依法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小心!这些情况统统不行!
现实中,很多老板认为这个企业是我的,公司账户上的钱也就是我个人所有,我可以随意支配,想转出就转出!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来看看以下的几个情况,一起来判断一下!
1.老板说“我要用钱,你从公司账户上转100万给我”。但是没有任何其他文件证明,这样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这样直接转会产生挪用公款的风险,如果是借款,签署借款协议,之后归还还是可以的。
需要注意的是,老板的借款长期不还,是要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很多老板都是拿钱容易还钱难,通过公司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一旦被税务稽查还是要补税!
2.不是10万才会被重点监控,我拆分成小金额不就行了吗?
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会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所以,这个方法不可行!
3.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进行大额转账可以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2019年1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也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了。
也就是说,即使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转账出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也将受到严查!
4.我们老板的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有资金频繁往来会有风险吗?
个人账户与其控制的公司账户间频繁交易,容易受到税局关注,税局会认为企业存在逃税、避税等违法行为的嫌疑。
提醒:如果是私人账户避税,一旦被查补税都是小事,还有滞纳金加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同伙作案的会计责任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吊销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会计岗位。所以不怕公户转私户,就怕不知不觉中会计人员背黑锅!
总结:
企业在处理账务的过程中要做到规范准确。公私账一定要区分开来,公账只能用于企业经营,正常申报纳税,这样法律风险相对可控。民营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提高企业的合规程度。如果公账与私账收付款无法避免,也应当降低违规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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