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征、延长、减税!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延长!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31 浏览次数:1162
突然利好!12月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实施部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为持续减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负担,缓解中低收入群体压力,会议决定延续实施三项个税优惠政策!
一、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延长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而此次国常会将政策延续到2023年底,意味着2022年和2023年的年终奖也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或者合并计税两种方式了!
单独计税和合并计税有什么区别呢?举一个例子:
(一)工资高于年终奖
以年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扣除三险一金、6万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等后的计税税基)15万元的个人为例。
假设他的年终奖为3万元,如果合并计税,这3万元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税为6000元,也就是最终拿到手的年终奖是2.4万元。
同样的情况,假设单独计税,这3万元年终奖适用3%的税率,缴纳个税为900元,最终拿到手的年终奖是2.91万元。
因此在上面的例子中,单独计税比合并计税少交个税5100元。
(二)年终奖高于工资
公司职员小邹,2020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应纳税所得额3万元,年终奖27万元。
如果单独计税,小邹年终奖共需缴税52590元,工资缴税900元,合计53490元。
如果合并计税,则共需缴纳个税43080元。对于小邹来说,两种计税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
总结一下,单独计税适用于工资高于年终奖的员工,合并计税则适用于年终奖较多的员工。根据测算,年终奖高于3.6万元,且年终奖+年薪(五险一金、专项附加等扣除)高于9.6万的群体将主要受益。
二、年终奖什么时候发最划算?
(一) 年终奖单独申报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适用税率: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月度税率表确定:
(二)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申报
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
A公司小明,2021年工资扣除三险一金、免征额等后,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年终奖3万元。
对小明来说,两种计税方式下,年终奖选择单独申报更有利,到手的年终奖多了5100元。
但,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适合单独申报。
三、年终奖单独申报或并入综合所得,哪个更节税?
1、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0
年终奖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更节税。
2、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
年终奖选择两种方式都可以。
3、当年收入(含年终奖)减去6万及三险一金、附加扣除等后应纳税所得额>36000
当含年终奖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36000时,由于年终奖单独申报存在雷区等原因,为使税负最低,可在年终奖和工资之间进行分配,分配的年终奖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申报。
年终奖选择单独申报更节税。
四、年收入不超12万元免补税政策延续
2019年11月2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此次国常会决定,将年入不超12万元且需补税或年度汇算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免予补税政策延至2023年底。
需要注意的是,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除外。
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取得综合所得办理汇算清缴时,汇算清缴地与预扣预缴地规定不一致的,用预扣预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与用汇算清缴地规定计算的减免税额相比较,按照孰高值确定减免税额。
居民个人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存在明显错误,经税务机关通知,居民个人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税务机关可暂停纳税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居民个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经税务机关确认,居民个人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以前月份未享受扣除的,可按规定追补扣除。
根据2019年12月公布的政策,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五、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长
国常会还确定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政策延期一年。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符合相关条件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2022年1月1日之后的股权激励政策另行明确。
此次国常会宣布政策延期,意味着,股权激励仍可以按照单独计税原则,即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扣缴方式类似,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整体看单独计税,其适用税率发生跳档的可能性较小。
不过需要注意,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将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而股权激励收入是直接将收入额的全额乘以根据年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单独计算纳税。
三个延期政策看下来,减少了不少个人所得税的负担,可以缓解不少中低收入人群的压力!根据国常会的计算,上述三个政策的延期,一年可减税1100亿元!
最后,大业提前祝大家元旦快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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