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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最高抽查10%,2022年联合稽查来了!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3-09      浏览次数: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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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查开始!税务局刚刚通知!2022年税务将与市场监管、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稽查。

  种种迹象表明,2022年各项税务稽查都会趋严,这样的背景之下,企业务必做好风险防范。

 

  一、紧急提醒!联合稽查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近日在官网公布了2022年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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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悉,这次稽查局将联合省市场监管、公安、海关部门对“异常稽查对象”采取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形象进行抽查(比例不超3%),同时,河北省税务局稽查局还将联合征管、纳服、大企业管理、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等部门对省级重点稽查对象及异常稽查对象进行定向或不定向抽查,抽查比例不高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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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抽查内容包括企业是否履行了纳税义务、扣缴税款的义务,以及有没有税务违法行为等等。


  国家税务总局此前已印发关于《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稽查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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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政策引导下,河北税务局此次联合稽查并不是个例,全国各地,已经很多地方的税务局有相似、相同的举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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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预见的是,全国性的联合稽查,大概率会来了。

  

  二、涉税信息共享!无死角监管时代来临!


  施行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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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加上金税四期的上线,企业的所有信息将会进一步的透明化。


  那么,实施了多部门信息共享,再加上税务动作频频,对企业意味着什么?


  (一)打破信息壁垒,监管再无死角

  

  之前,税务机关只能通过发票、纳税申报等信息来掌握纳税人的涉税信息,难免会因为信息缺失、不对等,让偷逃税等违法企业逍遥法外。


  现在,税务机关不仅通过税务方面掌握信息,还可以通过其他部门掌握纳税人大量的经济数据信息,彻底打破了信息壁垒,企业再想偷逃税已然行不通了。


  (二)稽查效率高,偷漏税无所遁形

  

  多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后,任何违法行为都会被大数据稽查到并立刻发现,并同步通知多个部门,甚至立刻就会有稽查的电话追过来,而不会等2年、3年才会翻出旧账。


  (三)稽查范围更广

  

  以前,税务机关稽查时主要是集中在某些纳税人,并未针对某个行业全面铺开,尤其是对新兴的行业及享受税收优惠的行业(比如直播)。现在,在大数据和金税四期的帮助下,与多部门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后,税务机关可以利用大数据多维度分析比对,对多个行业同时进行稽查,任何违法行为都将无处遁形。


  (四)联合惩戒,违法成本增高

  

  违法成本高,不仅仅只是体现在缴纳罚款、滞纳金、追究刑事责任上了,税务机关向其他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后,还有可能影响相关责任人出行、买房、出国、征信、甚至下一代等等。


  在金税四期+大数据+多部门涉税信息共享后,以后最了解你的人,可能只有税务局了。


  才刚进入3月,国税局已接连曝光多起涉税违法案件,涉案金额从4千多万到51亿不等,金额之大,令人咂舌。这也意味着2022年将会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打击,精准性监管。

  

  三、2022年,税务动作频频


  2022年才刚步入3月,国家税务总局已接连曝光多起涉税违法案件,涉案金额从4千多万到51亿不等,金额之大,令人咂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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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黄运表示:


  1、2022年将进一步强化精准性监管。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行纳税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依托税收大数据,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和纳税人,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稽查并适当提高抽查比例,积极开展部门联合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2、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打击。着力落实好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联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工作机制,常态高效打击“假企业”“假出口”“假申报”,特别是对团伙化、暴力式虚开发票等严重涉税违法行为,对骗取税费优惠和在逐步推开电子发票中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严查严办。


  3、进一步强化典型性曝光。对查处的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涉税违法案件,持续加大公开曝光和联合惩戒力度,力求达到查处一案、震慑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可以看出,2022年将是税务局严查的一年,对于涉税违法的企业,可以小心了。

 

  四、9种企业、5种发工资方式、41种企业行为都是在作大死


  (一)9种违规企业

  

  1、虚假开户企业

  随着实施的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及即将到来的金税四期,会多维度的核查企业真实性,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识别企业是否有开户资格。


  2、空壳企业

  随着系统的不断升级,那些想利用空壳公司开户,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洗钱、偷逃税款等违法犯罪,已经行不通了。


  3、少交个税和社保的企业

  施行五证合一后,税务、工商、社保随时合并接口,企业人员、收入等相关信息互联,虚报工资已经没余地了,且自15个地区陆续公布社保入税,再加上金税四期,企业再想动歪心思的,可要小心了!


  比如大量员工工资长期在5000以下或每月工资不变的,税务局将重点稽查。


  4、库存账实不一致的企业

  发票开具实行全票面上传,简单说就是发票开具不只是发票抬头、金额,就连开具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都会被监管。


  也就是说,公司的进销存都是透明的,只要企业开具的发票异常,马上就会接到税务局电话,甚至会实地盘查,一旦有问题,就会涉嫌偷税。


  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5、虚开发票的企业

  其中,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① 没有真实交易;

  ② 有真实交易,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符;

  ③进行了实际交易,但让他人代开发票。


  6、收入成本严重不匹配的企业

  企业自身的收入与费用严重不匹配;重点费用异常(如:加油费、差旅费等);与同行业对比收入、费用异常等等。


  7、申报异常的企业

  很多公司对小税种不重视,认为其金额小,不会被监管,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小税种也会引起大风险。


  8、税负率异常的企业

  税负率异常一直以来都是税务稽查的重点,如果企业平均税负率上下浮动超过20%,税务机关就会对其进行重点调查。


  9、常年亏损企业

  企业常亏不倒,明眼一看就有问题,对于这种企业,想让税务局不查都难。


  (二)5种违规发工资方式

  

  1、虚开发票抵扣

  有些公司自认为很聪明,为了“避税”将工资拆分,一部分通过公户发放,一部分需要员工找票来发工资,长此以往,势必会造成企业费用异常,那时不想引起税务局的注意都难。


  2、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

  之前企业冒用他人身份来虚列工资,税务局或许很难稽查到;但实行新个税汇算清缴以后,一人一税号,企业再想冒用他人信息虚列工资,可要小心了!


  3、大量员工零申报

  注意,大量员工长期工资在3500元或5000元的,风险巨大,将面临个税稽查。


  4、故意不用公司银行账户发工资

  有些企业,工资全部或部分通过现金发放,虽说没有明文规定,工资不能使用现金发放,但一旦被查,这将是税务局稽查的重点。


  5、补贴未申报个税

  有些企业未将话补、餐补、结婚补贴、生日礼金等列入工资申报个税,造成偷税。一些公司明明支付的是劳务费,却因为无法取得发票,而变成工资发放等。注意:如果是符合规定的误餐补助,不用缴纳个税。


  (三)41种“作死”行为

 

  1、商贸公司进、销严重背离,如大量购进手机、销售的却是钢材。

  2、企业长期存在增值税留抵异常现象。

  3、企业增值税税负异常偏低。

  4、企业增值税税负偏高异常。

  5、公司常年亏损,导致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异常偏低。

  6、公司自开业以来长期零申报。

  7、公司大量存在现金交易,而不通过对公账户交易。

  8、企业的往来账户挂账过大。

  9、企业存货过大。

  10、企业大量取得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1、企业存在大量无清单的办公品增值税发票。

  12、公司缴纳的增值税与附加税费金额比对异常。

  13、企业连续三年以上盈利但从来不向股东分红。

  14、企业存在大量发票抬头为个人的不正常费用。

  15、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利润数据和报送的财务报表的数据不一致异常。

  16、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未开票收入”填写负数异常。

  17、增值税申报表申报的销售额与增值税开票系统销售额不一致预警。

  18、无免税备案但有免税销售额异常。

  19、无简易征收备案但有简易计税销售额的预警风险。

  20、开票项目与实际经营范围严重不符异常。

  2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数异常。

  22、公司只有销项但是从来没有进项出现异常。

  23、公司只有进项但是从来没有销项出现异常。

  24、新成立的公司频繁发票增量异常。

  25、新成立的公司突然短期内开票额突增异常。

  26、工资薪金的个人所得税人均税款偏低异常风险。

  27、个人取得两处及两处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未合并申报风险。

  28、同一单位员工同时存在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异常。

  29 、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的工资总额不符出现的异常风险。

  30、期间费用率偏高异常

  31、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

  32、大量存在农产品抵扣异常。

  33、公司账面上没有车辆但是大量存在加油费等异常。

  34、外埠进项或销项税额比重严重过高异常。

  35、增值税专用发票用量变动异常。

  36、纳税人销售货物发票价格变动异常。

  37、法人户籍非本地、法人设立异常集中。

  38、企业大量存在“会务费”“材料一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无证据链的关键词。

  39、少缴或不缴社保。如:试用期不入社保;工资高却按最低基数缴纳社保。

  40、企业代别人挂靠社保。

  41、员工自愿放弃社保,企业就没有给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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