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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优惠】随军家属的创业优惠政策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2-07      浏览次数:2472


  大业财务上次分享一个关于军人的创业优惠政策—《退役士兵创业税收扣减》,还不知道的朋友可以看看之前分享的文章。言归正传,今天大业财务会给大家分享一篇关于随军家属的创业优惠政策,退役士兵享受政策优惠,当然我们的随军家属同样能得到一些政策支持,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必须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 {2016} 36号)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主体】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优惠内容】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享受条件】


  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2.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


  安置随军家属就业的企业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优惠内容】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安置的随军家属必须占企业总人数的60%(含)以上,并有军(含)以上政治和后勤机关出具的证明;


  2.随军家属必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


  3.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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