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年底重要三件事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1-04 浏览次数:2264
一、及时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根据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文件要求,企业应在2017年底前完成换照,未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及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到原登记机关换领新版营业执照,2018年1月1日起,未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
二、需填报国别报告的居民企业及时申报补充修改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6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中的《国别报告-所得、税收和业务活动国别分布表》(中英文表)第3列“收入-关联方”,填报跨国企业集团在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每个成员实体与该跨国企业集团在《国别报告-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名单》(中英文表)中填报的其他成员实体发生交易取得的收入,并按第1列填报的国家(地区)汇总之和。
需填报国别报告的居民企业可以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对已经填报的2016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2016年版)》通过申报更正流程进行补充修改。
三、小排量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将到期
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6号 财税【2016】1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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