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这三种单位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7-08 浏览次数:2858
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多的企业顺势而起,甚至有些在近几年已经发展除了自己独特风格的企业。现在,更好的消息来了,以下三种单位不用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啦!
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经营所得也即出资人个人所得而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所得,所以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凡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人为个人的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第四条规定:“ 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因此,个体工商户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编总结
为减少企业税务负担,国家可是想尽办法,到了现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更是没有企业所得税,而是以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适应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应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申报。
标签:
成都代理记账
成都注册公司
成都商标注册
成都股权变更
上一篇:【快看】7月份纳税申报日期出炉
下一篇:企业长期零申报会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