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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医保个人账户取消!2020年底前完成!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0-09      浏览次数:1865

  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当中有一条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应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门诊统筹平稳过渡;已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关于这些医保相关政策的变化和注意事项,今天给大家都整理出来啦,下面就和大业君一起学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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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相关规定


  1.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新增30元,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


  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20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在2018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15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250元。


  2.提升保障,高血压、糖尿病等纳入医保报销


  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将纳入医保报销,具体方案另行制定。此外还会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确定,低于该比例的,可不做调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加大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50%,支付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


  3.全面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尚未完全整合统一的地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于2019年底前实现两项制度并轨运行向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过渡。制度统一过程中,要巩固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确保参保率不低于现有水平,参保连续稳定,做到应保尽保;完善新生儿、儿童、学生以及农民工等人群参保登记及缴费办法,避免重复参保。


  大业君温馨提示:已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安排的,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妥善处理特殊问题、特殊政策,做好制度统一前后政策衔接,稳定待遇预期,防止泛福利化倾向。


  注意事项


  1.取消的是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跟职工医保没关系


  文件当中所指的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家庭)账户,与人们通常理解的医保个人账户并不是一个概念。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成2个帐户,即统筹帐户和个人帐户,这里的个人帐户即个人医保账户,其中个人账户专门用来存储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的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这个账户中的钱都属于参保人自己,可以用于报销之外的医疗费用,如在定点药店购药等。


  2.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不受影响,医保个人账户从未清零


  只有城乡居民医保中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而城镇职工医保中的个人账户不会受到该《通知》的影响。对于那些存在个人账户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来说,也不用担心个人账户取消,社保卡里面的钱就会清零。对于医保个人账户,从来未有过清零的情况,当年未使用或未使用完的,可以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门诊统筹有利于提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共济效应,能更好的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为参保群众提供更多实实在在的权益。


  大业君温馨提示:国家医保局表示,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


  3.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后,医保待遇会不会下降


  个人账户的钱本来是你自己交的,这时候如果用个人账户支付的话,就意味着完全是由你个人在承担医疗的费用,现在我们把个人账户取消之后,就意味着无论你是大病还是小病,这些费用都从统筹基金里面出,就意味着大家用共同的钱帮助那些产生了大额医疗费用的人。


  大业君温馨提示: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医保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对于个人或企业来说,实时关注、了解国家发布的医保相关政策可以让企业正确处理员工医保问题,避免出错。以上就是大业君整理的关于医保相关政策的变化以及注意事项。如果您有任何财税相关问题都可咨询大业财务,大业财务始终坚持为企业服务、为企业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只为成就更好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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