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咋享受?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0-17 浏览次数:2808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为了方便大家更好地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大业君今天整理了相关热点问题,现在就和大业一起来学习吧。
1.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中,部分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的政策是否可以和原有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答:已经享受了原有地方税种优惠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进一步享受本次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也就是说两类政策可以叠加享受。以城镇土地使用税为例,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基础上,如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一步对城镇土地使用税采取减征50%的措施,则最高减免幅度可达75%。
2.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开始享受地方税费减征政策?
答: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
3.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何时停止享受地方税费减征政策?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4.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需不需要报送资料?
答:本次减征优惠实行自行申报享受方式,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5.自然人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自然人(其他个人)可以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大业君温馨提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落实文件中作特殊规定的除外。
6.代扣、代征税款的情形下,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答:代扣、代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款的,扣缴义务人、代征人可以按照减征比例计算扣缴或代征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的税额。
7.跨区域经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所缴地方税费如何退税?
跨区域经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地方税费减半优惠时存在的问题:企业在业务发生地报验后预缴申报附加税时未享受减征优惠,回到注册地申报时由于报验地未享受优惠,但实际应享受,造成注册地申报正常填写数据后在申报表“本期应补(退)税(费)额”处形成负数多缴,存在多缴税款的退税应注册地退税还是申请报验地退税?
答:应申请报验地退税。原则是在哪儿交,就在哪儿退。
8.个人转让股权印花税是否可以享受地方税费附加减征优惠?
答:个人转让非上市(挂牌)公司股权,应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可以享受减征优惠政策。
大业君温馨提示:个人转让上市公司(挂牌)股权,属于证券交易印花税范畴。
今年以来,国家发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企业要时刻关注国家发布的财税相关政策及其规定,加强对相关政策及规定的理解,才能使企业更加规范,更好的创造价值。以上就是大业君整理的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相关热点问题,如果您有任何财税问题都可以咨询大业财务,大业财务始终坚持为企业服务、为企业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只为成就更好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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