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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关于个人所得税的20个热点问题汇总!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0-29      浏览次数:3160

  今天大业君和大家分享个税相关的20个实务热点问题,赶快一起来了解吧!


  1.企业给员工发放困难补贴,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三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给员工发放的困难补贴不属于这三项的免税收入,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2.自然人转让商标所有权,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自然人转让商标所有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按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计算税额。


  3.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企业支付给员工结婚津贴,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政府的拆迁补偿款,是否需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5.个人转让股权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是否需要出具评估报告?


  答: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6.自然人提供劳务代开发票,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应税所得项目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开票时不预缴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按规定履行预扣预缴并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7.建筑安装企业的异地工程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作业,应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


  答:建筑安装企业的异地工程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作业,个人所得税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


  8.境外个人从境内企业取得分红,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境外个人作为非居民按照股权激励所得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由支付所得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合伙企业转让新三板股权取得收入,再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合伙人应按生产经营所得还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合伙企业转让新三板股权取得收入,再分配给自然人合伙人,合伙人应按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企业年金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11.学校承接人社局、公务员局考试中心的考试,收到考试中心发的补贴。学校将补贴发给监考老师,应按照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答:如果监考费是老师任职受雇的学校以工资薪金的方式支付老师,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监考费是作为劳务报酬由其他单位发放的,就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2.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是否可以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一次性扣除?


  答:不可以。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13.非居民个人取得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非居民个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14.个人购买万科的房产,未通过商业银行,而是直接向万科集团贷款,是否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大业君温馨提示: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15.农户自产自销如香菇木耳一类的农产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农户自产自销香菇木耳一类的农产品属于“四业”范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6.企业为员工扣缴个人所得税时,是否可以先不扣除税延养老保险,等到汇算清缴时再有个人申报扣除?


  答:不可以。个人因未及时提供税延养老扣除凭证而造成往期未扣除的,扣缴单位可追补至应扣除月份扣除,并按规定重新计算应扣缴税款,在收到扣除凭证的当月办理抵扣或申请退税。


  17.国家奖励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国家奖励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可以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8.个人购买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取得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其缴纳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费准予在申报扣除当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限额据实扣除,扣除限额按照当月工资薪金、连续性劳务报酬收入的6%1000元孰低办法确定。


  19.个人转让受赠的住房,且该住房是其名下唯一住房,现要将该房产转让,从继承到转让时未满五年,是否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不可以。个人转让受赠、继承、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20.个人提供建筑工程服务,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还是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承包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的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区别不同情况计征个人所得税。


  以上就是大业君整理的20个个人所得税相关热点问题,如果您有任何财税问题都可咨询大业财务,大业财务始终秉承为企业服务的经验理念,一心一意为企业解决财税难题,只为成就更好的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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