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注册
028-85535646
网站导航
首页>财税知识
创业起航 工商相关 财税相关 常见问题

一般纳税人公司,有收入但不需要开票怎么做账?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9-30      浏览次数:3576

一般纳税人公司,有收入但不需要开票怎么做账?

  

最近,发现了这样的问题,问一般纳税人公司,有收入但不需要开票怎么做账?那么,就来说说相关的财税问题~

  

1、一般纳税人资格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注: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2、未开票收入

  

未开票收入是指在法律许可条件下,销售的确认条件已达到(货已发,款已到),但没开发票。在实际中,公司间产生的交易,也存在这种现象。

  

可能由于价格不确定、购货方不急需发票、开票条件不成熟等原因没有发票。就会出现这现象:货已发,对方应计应收账款的贷方。

  

3、未开票收入账务处理

  

当公司销售货品,对方不取得发票,然而,产生未开票收入。原则上来说,要按收入账务处理。不入账,则属于偷税行为!

  

那如何账务处理的呢?看以下内容:

  

未开票收入直接按开票方式入账。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提醒:入了账,记得次月申报时,无票收入在税控系统中有专门的填报栏,报完税局也不会找麻烦了。

  

4、入账前,再确认是否要票

  

无票收入入账前,再确认清楚,对方以后还会不会要发票!若需要发票的话,可以留开票后再做收入,避免进行调整。

  

若出现确实已入账的不需开票,后来需要票时,可先冲销入账时的记账凭证,再开票重做收入,成本不用处理。但是,税控系统内要做适当调整,冲减无票收入,增加开票收入。分录如下:

  

1)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开发票时进行冲回未开票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未开票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XX公司

  

5、已交税后一定要补开票吗?

  

根据国家税法的规定,未开票收入已交纳的要补开发票,否则销售额与纳税额不匹配。所以按照税法规定,已确定收入,就需缴纳税金。

  

在合法避税等条件可产生未开票收入,是国家为了缓解个人或企业生存压力的一项默许收入。所以,购买方要求的话,是需要的。购买方不要求,可以不开。

  

6、未开票收入税务问题

  

问:不开票为什么要交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也就是说,只要你产生了纳税义务,就必须按规定交税。

  

也就是说,你开了票,当然就产生纳税义务,理所应当要交税;即使你没开票,但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单据,那你实际上也已发生纳税义务,产生未开票收入。此时,你产生未开票收入,就需按照规定及时交税!

  

总而言之,开票≠交税,不开票≠不交税,只要你发生了纳税义务,无论有没有开票,也一样要按规定交税!

  

这样开票不可以,看看这4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案例一

  

甲企业销售出去的货物由于各种原因发生了销售退回,本来按照规定是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嫌麻烦,让购货企业乙公司开具一份正数的销售发票给销售方甲,将退货看作是对销货方的一种重新销售了。

  

提醒:

  

以上做法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这样开票不可以,属于“对开发票”行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案例二

  

甲企业是一家商贸公司,常年从厂家乙进货,年底取得一定返利,甲取得的销售返利后,向供应商乙开具增值税专票。

  

提醒:

  

以上做法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这样开票不可以,应由供应商乙开具红字发票,你甲公司根据取得的红字发票入账并进项税额转出。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三

  

甲企业属于一家零售超市公司,平时零售烟、酒、食品等,经常向购货方开具烟、酒、食品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醒:

  

以上做法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这样开票不可以,应向购货方开具烟、酒、食品等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案例四

  

甲企业属于一家酒水销售公司,销售了酒水后有的客户没法报销,就让甲公司开具成“日用品”、“办公品”、“食品”等笼统项目的发票。

  

提醒:

  

以上做法是不符合税法规定的!这样开票不可以,应向购货方如实开具发票。建议开具发票应填写清楚业务内容名称,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如果购买的商品种类较多,销售方可以汇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汇总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收凭证

  

新办企业开票,都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

  

在 线 开 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规定,纳税人应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在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8号公告规定,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等级的纳税人,自首次开票之日起3个月内不得离线开具发票。

  

如实开票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规范开票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本地开票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妥善保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不得虚开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明确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

  

温馨提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虚开发票行为,无论是自己虚开还是委托他人虚开,都涉嫌违法,轻则是违法行为,重则构成犯罪,一旦构成犯罪,根据情形轻重,将会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大数据监管完善,一旦被查处,必将严惩。

标签: 成都代理记账     成都注册公司     成都商标注册     成都股权变更    

上一篇:外贸企业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下一篇:企业长期零申报会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