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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你必须了解这些!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1-18      浏览次数:2329

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今天为大家介绍下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中的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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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核定征收?

  

核定征收主要是指由于纳税人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等其他原因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依法采用合理的方法,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然后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

  

核定征收的办法?

  

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两种办法:

  

1) 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办法,直接核定纳税人年度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由纳税人按规定进行申报缴纳的办法。

  

2)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是指税务机关按照一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预先核定纳税人的应税所得率,由纳税人根据纳税年度内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按预先核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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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企业需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上、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6、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

  

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不能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情形的企业?

  

1、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

  

2、汇总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金融企业

  

银行、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财务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务、房地产估价、土地估价、工程造价、律师、价格鉴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标代理以及其他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

  

6、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税局观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存在巨大管理风险!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关于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9号建议答复的函

  

陈显忠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征管的建议》(第29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存在巨大管理风险

  

核定征收是企业所得税的补充管理手段。在企业所得税管理较为粗放的时期,事先核定对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起着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但随着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精细化、专业化发展,特别是随着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事先核定所带来的弊端以及隐藏的执法风险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一)造成企业所得税税款直接流失。一是核定征收企业发生大额股权转让或财产转让,无论产生多少所得,都只能按照该行业的应税所得率进行征收,导致税款流失。二是核定征收企业主营项目确定有误,或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导致核定的应税所得率低于行业下限,导致税款流失。三是核定征收税款少于按会计利润计算的应纳所得税款,导致税款流失。

  

(二)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基侵蚀。定额征收企业在定额范围内存在代开、虚开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的行为,对下游企业的所得税税基造成侵蚀。定率征收企业由于实际税负低,存在承担少量税款而开具大量发票用于下游企业按25%税前扣除的情况(特别是关联企业),侵蚀企业所得税税基。

  

(三)造成流转税流失。按收入定率征收企业或定额征收企业,是否取得成本费用发票与缴纳企业所得税没有直接关联,这便为上游企业不开具发票客观上提供了便利条件,可能造成上游企业少缴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四)造成企业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推出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税务部门通过各种方式全面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由于征收方式的限制,核定征收企业只能享受几类简单的税收优惠;采用查账征收,可以让更多纳税人应享尽享税收优惠红利。

  

二、各级税务部门加强核定征收管理举措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会计法》,纳税人有设置账簿、健全会计核算的义务。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纳税人应当以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只能适用于特定情形,不能曲解适用范围,也不能扩大事先核定适用范围,更不能依申请而发起事先核定。

  

近年来,税务总局多次发文强调严格控制核定征收范围,省税务局也先后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川税发〔2018〕207号)和《四川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风险防控制度》等规定,加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的管理和防控。

  

2019年初,按照税务总局征管质量整改要求,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联合下发任务工单,对各地核定征收数据进行清理。内江市税务局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扎实稳步推进“核定转查账”工作,帮助企业建立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优化税收执法方式,降低税收风险。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开展核定征收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以及省税务局相关规定,对符合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开展核定征收工作,不得违规扩大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严禁按照行业或者企业规模大小,“一刀切”地搞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具体核定流程严格按照《内江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指引》执行,以有效防范税收风险。

  

(二)积极推进纳税人建账建制工作。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要求,积极督促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改善经营管理,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三)加强对核定征收方式纳税人的检查工作。对实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方式的纳税人,要加大检查力度,将汇算清缴的审核检查和日常征管检查结合起来,防止纳税人有意通过核定征收方式降低税负。

  

四、问题困难及建议

  

(一)建议加强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申报事前辅导。隆昌市税务局应积极引导纳税人建立完善会计核算制度,辅导纳税人准确申报企业所得税。

  

(二)建议加强后续管理。隆昌市税务局应积极开展对纳税人申报数据的税收分析,在征管过程中若发现问题,自行开展或交由市税务局统一开展税收风险应对工作,主动为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有确切证据证明纳税人存在偷逃税款嫌疑的,按照规定及时交由稽查部门查处。政府各部门及社会各界发现纳税人纳税申报诚信度不高,存在税收流失风险的,也可以向各级税务部门提供征管线索。

  

温馨提示:

  

在大数据时代,以数控税及信息化水平提高的前提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风险该引起警惕!

  

来源:安徽税收 涡阳税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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