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信用那些事儿,您了解吗?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6-21 浏览次数:1350
我公司为啥不是A级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指标是什么?纳税信用评价指标您了解吗?
小贴士:
1.纳税信用评价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方式。
年度评价指标得分采取扣分方式。纳税人评价年度内经常性指标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齐全的,从100分起评;非经常性指标缺失的,从90分起评。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自开展2020年度评价时起,调整纳税信用评价计分方法中的起评分规则。近三个评价年度内存在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100分起评;近三个评价年度内没有非经常性指标信息的,从90分起评。
2.纳税信用评价指标有: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税务内部信息、外部信息。
|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
纳税人信用历史信息包括纳税人基本信息、评价年度之前优良信用记录、评价年度之前不良信用记录(如下表所示)。
基本信息中,除纳税人税务登记信息和经营信息之外,特别设置了人员信息一栏,将相关人员信息进行了专门的归纳和记录。
|税务内部信息|
税务内部信息包括经常性指标信息和非经常性指标信息。
(1)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涉税申报信息、税(费)款缴纳信息、发票与税控器具信息、登记与账簿信息等4个一级指标(如下表所示)。
(2)非经常性指标信息包括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信息和税务稽查信息2个一级指标(如下表所示)。
|外部信息|
外部信息包括外部参考信息和外部评价信息。
外部参考信息主要是指评价年度相关部门评定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目前仅在纳税人信用信息中记录,不影响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如下表所示)。
外部评价信息主要指从相关部门取得的影响纳税人纳税信用评价的指标信息,当前主要有4个指标,评价方式为扣11分,即如果发现纳税人在不同部门之间存在提供信息不对称的情形,则纳税人不可以评价为A级纳税信用(如下表所示)。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2.关于《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试行)》的解读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5号)
|如何查询|
纳税信用,可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后查询。
功能入口:【我要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
|纳税信用的复评|
纳税人:查询到纳税信用后,如果我们觉得评价有误该怎么办呢?
如果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认为部分纳税信用指标扣分或直接判级有误或属于非自身原因导致,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评。
纳税人对指标评价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份填写《纳税信用复评(核)申请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复核。
功能入口: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
|纳税信用的修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7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纳税人通过作出信用承诺、纠正失信行为等方式开展纳税信用修复。
按照有限度修复的原则,《公告》第一条明确了19种情节轻微或未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及相应的修复条件,共包括15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税款缴纳、资料备案等事项和4项直接判D级情形。《公告》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可以在年度评价时自动修复或者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修复。
具体的纳税信用修复范围都有哪些?修复加分分值和修复标准怎么算?下面这张表,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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