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注册
028-85535646
网站导航
首页>财税知识
创业起航 工商相关 财税相关 常见问题

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科目?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8-12      浏览次数:2433






直播预告海报.jpg


  残保金计入“税金及附加”,还是“管理费用”科目?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了残保金的会计处理:


1.jpg


  1、应缴纳的残保金,计入“管理费用”

  计提残保金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实际交纳时

  借:其他应交款——残保金

  贷:银行存款


  为什么残保金不计入“税金及附加”?

  虽然企业残保金是向税务部门申报和缴纳,但它并不列入税收收入的口径,也不是依据税金为基数计算得出,所以应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企业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收到奖励金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3、企业未按规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按规定缴纳滞纳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什么是残保金?

  如何计算缴纳?


  一、什么是残保金?

  残保金,又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这笔资金是国家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保障的一笔专项资金。


  二、残保金由谁来缴纳?


  残保金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缴纳的资金。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5%比例(各地区会有差异,例如四川省为1.6%)的,应当缴纳残保金。

  如:公司有100位员工,就需要安排1.6位残疾人员工,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就需要缴纳残保金。


  三、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指哪些残疾人?


  《残疾人就业条例》所称残疾人就业,是指符合法定就业年龄有就业要求的残疾人从事有报酬的劳动。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所称残疾人:


2.jpg


  四、如何计缴残保金?


  应缴纳残保金=(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举个例子:

  比如广州的一公司,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8万元,上年度职工总数100人,没有残疾人。


  那么:应缴纳的残保金=(100*1.5%-0)*8万=12万元


  注意,国家规定了征收标准上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算。


  五、计算残保金时在职职工人数是否含劳务派遣残疾人数?


  举个例子:我们公司 2020 年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接受 1 名残疾人员就业,请问用工单位在计算残疾人保证金时在职职工人数是否包含劳务派遣的残疾人员人数?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含 1 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19 年第 98 号)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第五条规定,本公告自 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


  所以,公司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员用工,可由你公司和劳务派遣单位通过签订协议方式协商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六、如何缴纳残保金?


  首先每年6月底前如实向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上年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并由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认定通过后需要在用人单位应于每年7- -12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待报缴纳保障金。


  据实申报本单位,上年在职职工人数、上年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上年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


  注意:残保金是本年度申报上年度的数据,2021年是申报2020年的残保金。


  未按规定缴纳残保金有什么后果?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税务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缴入国库。


  残保金申报常见问题


  1、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怎样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全年各月在职职工人数总和/12个月。


  注意: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指用人单位在编人员或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人员。季节性用工应当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2、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怎样计算?


  税务机关按照残联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用人单位安排的残疾人人数,征收系统自动读取数据。


  注意:如果企业没有进行申报年审,系统按未安排残疾人就业计算。


  3、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如何计算?


  按用人单位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4、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如何计算?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5、计算公式中的工资总额包含个税和社保吗?


  按照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负担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6、残疾人员工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一定要工作满一年吗?


  可不满一年。雇佣月份可累计计算,总数满足须雇佣月份即可。


  例:50人企业,须雇佣1.5%比例,50×1.5%×12=9月,则此企业需要累计雇佣1个残疾人,累计9个月便可完全减免残保金。


  7、劳务派遣用工如何计算?


  以用工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残联在审核残疾人就业人数时相应计入并加强动态监控。


  8、用人单位跨地区招用残疾人的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计入。


  9、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是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不计入。


  注:就业年龄段指男16-60周岁、女工人16-50周岁,女干部16-55周岁。


  10、用人单位为残疾人职工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能否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没有购买社会保险的残疾人职工不能计入所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

  重要提醒:各地区政策有差异,具体执行以当地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



素材来源:财务第一教室、梅松讲税、税务大讲堂、中税答疑......文章由大业中税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伴随企业成长的财税顾问公司

联系方式:18780277647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吾悦(汇点)广场4座1213-1220室



标签: 成都代理记账     成都注册公司     成都商标注册     成都股权变更    

上一篇:员工长期工资5000元以下被查?企业这样发工资要小心!

下一篇:企业长期零申报会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