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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企业因个人收款被查了,公司还敢用个人账户收款?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0-13      浏览次数: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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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企业因个人收款被查!补税+罚款+滞纳金!


  一、企业利用个人账户收款偷税被查,补税+罚款+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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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公司2016年-2020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通过个人账户收款,未申报纳税


  1、2017年-2020年1月,通过个人账户收取管理费1,824,000.00元。


  2、2016年-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工程款159,600.00元。


  3、2017年11月,通过法定代表人现金收取治安监控工程收入500,000.00元。


  上述收入未入账,未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附加税费,上述收入对应的成本费用无法准确核算,未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未代扣代缴个税


  2018年12月支付员工黄某125,000.00元奖金,向股东苟某分红325,000.00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9份合同未申报印花税


  四、处罚决定


  1、对该单位追缴税费合计202,206.47元;

  2、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二、个人账户收款未报税构成偷税补税500多万,罚款近300万!


  案例

  事情大致经过:

  该公司2017年-2018年账外取得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货款,未申报纳税。


  2017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12193078.7元,其中11495378.7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2018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27883309.65元,其中27018459.65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经轧留抵后,追缴增值税税款2017年1670268.7元,2018年3839500.25元。追缴企业所得税2017年、2018年合计439662.71元。


  因该公司隐匿废料收入、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行为构成偷税,拟对应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计2974715.87元。


  可以算出,该公司因个人卡收款未申报纳税,被追缴税款及罚款800多万!


 三、个人账户收款多少容易被查?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号发布)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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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大额交易会被严查!

  简单说,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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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可疑交易会被严查!


  该办法明确,对以下15项可疑交易重点监管: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如果企业涉及以下这6种情况,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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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警惕!微信、支付宝收款也会被查!


  既然个人账户被监管的那么严,那我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总没问题了吧,千万不要这么想!


  早在央行发布的银发〔2018〕125号文件中提到,非银行支付机构也需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大额交易也会被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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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增值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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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1)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收取货款,即使收取的款项都已申报纳税,还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少报或隐瞒收入的风险。

  (2)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支付货款:一是,三流(资金流、货物流、发票流)不一致,可能会被怀疑买发票等被认定为“偷税”;二是,未通过公户支付货款,很容易收到虚开发票。


  3、个人所得税的风险

  通过微信、支付宝给员工发放工资,存在漏报个税或刻意偷逃个税的风险。


  4、企业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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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股东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用个人微信、支付宝长期收取款项,会导致公私财产不分,如果企业出现资不抵债,股东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用个人资产偿还公司债务。

  

五、案例表明


       1、银行税务共享信息

  银行、税务信息已经共享,如今税务如果有需要,想要掌握私人账户的资金变动,不再那么困难。


  2020年起,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偷税漏税必然遭到严查!


      2、大数据比对分析

  金三税务系统的强大,自然不必赘言多说。企业的经营是否有异常,发票、申报数据是否真实,系统都会自动对比并分析。


  动态监测之下,一旦有异常,比如税务率低,系统就会自动预警。不用别人举报,税务局在办公室就知道哪家企业可能涉嫌偷税了。


      3、虚开发票这条路被彻底堵死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请大家遵守税务法规。同时,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4、告诫所有企业老板们

  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


  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六、4大重要信号被释放,9种情况,企业容易被盯上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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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新浪财经等媒体曝出最新消息,《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银发【2020】105号)正式文件已经发布,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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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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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征求意见稿,透露了4大重要信号:


  1.银行负责反偷逃税款监控

  电子支付已经是主流,但是为什么仍旧有大量的现金用途需求?

  很多被腐败、偷逃税、洗钱等违法活动,钻了监管薄弱的空子。“私户避税”、“现金发工资避个税”,更是屡见不鲜。

  如今,有了银行的强势加入,可以说补齐了反偷逃税的最后一块拼图。


  2.银税互动,信息共享

  意见稿要求银行报送大额现金业务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共享。对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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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四部门已经实现很成熟的信息共享,通过联网核查,银行可以直接在系统中核查:企业相关人员手机号码信息、企业纳税状态、企业登记注册等信息等等。


  如今,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的运行,加上大额现金管理的试点实施,超过规定的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就会直接从银行推送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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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部门本身就拥有强大的金三系统,对税负异常、发票开具异常、财务数据异常等情形进行实时监控,如今加上银行私户、公户的大额业务交易的信息,几乎可以超级精准的锁定偷税!


  3.四大行业被点名,秘密不再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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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发零售、房地产、建筑、汽车销售四大行业被点名,为什么要单独指出?行业里的人应该心里清楚明白。


  4.企业和会计注意了!今天起,这些事别再干了!


  除了,大额现金存取会被重点监控,企业还需要注意的是:公对公、公对私大额转账也会被重点监控!


  简单来说,9种情况企业容易被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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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公转私都是不合规的,有8种情况,可以放心大胆的转,具体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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