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需要注意什么?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9-29 浏览次数:2052
成都大业财务小编了解,一般合伙开公司,那当然是选择自己信得过又志同道合的朋友,但是有些问题还是要了解清楚,避免以后出现问题时造成更大的损失。理清楚相关的权利义务,对公司的健康发展还是有好处的。
1、确定合伙人的出资份额
一般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能用劳务出资。普通合伙协议合伙的人不一定出资一样,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但须将出资按价值折为若干财产份额。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
如果不是货币财产出资,则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最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占比,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2、明确各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主要包括:
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合伙经营项目、活动等都是合伙人共同决定,不管出资多少,每个合伙人都有具有经营权、表决权和监督权。
②合伙利润的分配权
合伙人有权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要求分配利润。利润是按照出资比例、投入精力还是合伙事务管理职责或其他方式分配,哪怕全体合伙人都默示同意,都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写明。
③查阅账簿的权利
对于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享有查阅账簿的权利。
④退伙的权利
应当明确约定退伙的方式、债务的分担、合伙财产的分割以及因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如何赔偿等。
(2)合伙人的义务主要包括:
①足额出资
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②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具体表现为对外的连带责任,对内的按比例、按合伙协议约定分担经营损失和债务的责任。为避免日后产生相互推诿扯皮的情况,在合伙协议中也应尽量明确约定。
③退伙后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我国法律对合伙人退伙后的保密义务并未明文规定,在合伙协议中协商约定即能对全体合伙人产生约束力。
④竞业禁止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3、合伙人主体资格审查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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