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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15项涉税事项年底可以全国通办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2-20      浏览次数:2308

  2017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提出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下面就随大业财务一起看看具体的内容吧。


  全国通办的涉税事项范围(4类15项)


  一.涉税事项


  1.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二.申报纳税


  1.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2.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3.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4.企业年检、职业年金扣缴报告


  三.优惠办理


  1.增值税优惠备案


  2.消费税优惠备案


  3.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4.车船税优惠备案


  5.印花税优惠备案


  6.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备案


  7.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四.证明办理


  1.完税证明开具


  2.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应当进行处理的涉税违法行为涉及的办税事项,不纳入通办范围


  2.根据税法规定由总机构统一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不纳入通办范围


  3.税收优惠涉及地方政府减免权限的事项,不纳入通办范围


  涉税事项通办方式


  全国通办涉税事项采取“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办结反馈”的方式办理。


  纳税人按规定提供资料及委托授权书向受理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税务机关接收资料后,传递到属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可以选择申请邮寄或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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