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15项涉税事项年底可以全国通办
来源:本站 时间:2017-12-20 浏览次数:2308
2017年9月,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提出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跨省经营企业部分涉税事项全国通办。下面就随大业财务一起看看具体的内容吧。
全国通办的涉税事项范围(4类15项)
一.涉税事项
1.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2.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
二.申报纳税
1.欠税人处置不动产或大额资产报告
2.纳税人合并分立情况报告
3.发包、出租情况报告
4.企业年检、职业年金扣缴报告
三.优惠办理
1.增值税优惠备案
2.消费税优惠备案
3.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4.车船税优惠备案
5.印花税优惠备案
6.城市维护建设税优惠备案
7.教育费附加优惠备案
四.证明办理
1.完税证明开具
2.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应当进行处理的涉税违法行为涉及的办税事项,不纳入通办范围
2.根据税法规定由总机构统一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事项,不纳入通办范围
3.税收优惠涉及地方政府减免权限的事项,不纳入通办范围
涉税事项通办方式
全国通办涉税事项采取“异地受理,内部流转,属地办理,办结反馈”的方式办理。
纳税人按规定提供资料及委托授权书向受理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税务机关接收资料后,传递到属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人可以选择申请邮寄或主管税务机关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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