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 注册
028-85535646
网站导航
首页>财税知识
创业起航 工商相关 财税相关 常见问题

【干货】跟您聊聊个体工商户的那些事

来源:本站       时间:2019-08-02      浏览次数:2182




  2019年,越来越多的个体工商户开始营业,看似简单的经营模式却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今天,大业君就给大家聊聊个体户的那些事。


timg (1).jpg


  问:首先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个体户建账的标准问题。个体户达不到建账标准,怎么征税?


  答:就算是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小,达不到建账要求的个体工商户要实行定期定额户的税收征收管理。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


  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首先是在个体工商户建账初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第二个阶段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大业君提醒:根据规定,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的哦!)



  问:一般纳税人为什么当期认证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


  答:一般纳税人取得下列情形的进项不能抵扣:


  ①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


  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


  ③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


  ④用于集体福利的;


  ⑤用于个人消费的;


  ⑥非正常损失对应的进项税额;


  ⑦购进的贷款服务;


  ⑧购进的餐饮服务;


  ⑨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


  ⑩购进的娱乐服务;


  ⑪失控发票;


  ⑫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认证或申请稽核比对;


  ⑬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⑭纳税人取得的异常凭证暂不允许抵扣。



  问:个体工商户哪些支出不能税前扣除?


  答:(一)个人所得税税款;


  (二)税收滞纳金;


  (三)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五)赞助支出;


  (六)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七)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以上情况个体工商户的支出是不能够税前扣除的哦!



  问:小规模纳税人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把公司的不动产对外销售,也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上述这种情况是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不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哦,还是应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才行。


timg (2).jpg


  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留存备查资料应保管多久?


  答:企业留存备查资料应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当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结束次日开始,一直保留10年才行。并且企业对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大业君提示您:在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后,税务机关将适时开展后续管理,同时,企业应当根据税务机关管理服务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提供留存备查资料,以证实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符合条件。)





标签: 成都代理记账     成都注册公司     成都商标注册     成都股权变更    

上一篇:【快看】企业要注意,两种“错误”不要犯!

下一篇:企业长期零申报会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