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系统变了!税务局紧急通知!纳税申报不一样了,10月23日前完成!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0-15 浏览次数:1733
10月“大征期”来临,除了纳税申报时间顺延到10月23日外,纳税申报表又变了,纳税期限和申报方式也变了,不知道的话可能多交税!
一、预缴申报表变了!上线“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新功能
2020年10月1日起,部分地区“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上线了。
这是对纳税人的重大利好,之前的“政策风险提示服务”只在汇算清缴环节才有,这个月扩大到预缴环节啦!为纳税人提供免费的政策风险提示服务、提高申报数据质量、降低纳税人税收风险。
五个提醒,请各位报税人员注意:
1、该服务并非强制,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愿选择风险提示服务,自行决定风险修正。
2、该服务不改变纳税人依法自行计算申报缴纳税额、享受法定权益、承担法律责任的权利和义务。
3、纳税人如果享受该服务,要提前1天报送季度财务报表。因为该系统需要调取纳税人当季度的财务报表进行比对校验。
4、纳税人选择“风险扫描”后,系统即刻对咱们报送的申报表数据和信息进行风险扫描,在较短的时间内(一般不超过30秒),系统将风险提示信息反馈给咱们。纳税人可以根据提示信息选择是否进行报表的修改,不修改也不影响下一步的正常申报。
5、操作指南,请看下图:
二、纳税期限变了!“五税合一”、“六税合一”申报方式也变了!
广州市税务局于9月30日发布了《关于实行税种综合申报的公告》
1、自2020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税种纳税期限
(1)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2020年一至三季度(税款所属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从价计征部分),纳税人应当于2020年第三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2)土地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建造的房地产,土地增值税(预征、尾盘)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3)印花税
印花税实行按季或按次申报缴纳。实行按季申报缴纳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注意: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纳税人可选择按原纳税期限和方式申报缴纳税款。
2、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行税种综合申报
纳税人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预征、尾盘)、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税种综合申报。其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暂不涵盖实行跨地区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
给大家总结了操作指南,请看下图:
2、 2020年10月1日起,厦门市电子税务局上线“六税合一”综合申报功能
1、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使用税种综合申报:
(1)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纳税人存在以下税种一个或多个: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尾盘)、印花税、契税;
(3)非外省市总机构在厦二级分支机构;
(4)查账征收。
2、申报操作路径
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种综合申报
3、提醒注意:
(1)综合申报涉及的6个税种,仍然可以单独申报。
(2)使用综合申报的税费种,涉及后续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的,可以继续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查询、申报更正、申报作废等功能模块办理。
其他各地也实行税种综合申报了
1、北京10月1日起,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
2、上海和长江三角洲区域7月实行综合申报;
3、山东9月起实行综合申报。
三、可以只申报不缴税,会计不知道,小心多交税!
划重点:
1、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10月办理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可以只申报不缴税,应缴税款延缓至2021年1月,同2020年第四季度的税款一并缴纳。
2、必须通过填写预缴纳税申报表相关行次(第L15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所得税额(是否延缓缴纳所得税□是□否)”),才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延缓缴纳政策哦!
3、享受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3)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4)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
注意:无论实行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的企业,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均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4、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既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也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
5、企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自行计算延缓缴纳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享受延缓缴纳政策。
6、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在2020年第3季度预缴申报时,选择享受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的,选择“是”;选择不享受延缓缴纳所得税政策的,选择“否”。二者必选其一。
四、一图说清,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哪变了!
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的新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还有哪些变化?
温馨提示:
三季度纳税申报征期顺延到10月23日,注意相关涉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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