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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财税攻略!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1-11      浏览次数:2110

财务打工人白天辛苦打工,晚上熬夜做算术题,认认真真下单,手机电量掉得比头发都快,只为计算出最划算最优惠的价格。

  

然而,即便从事着需要理性计算、认真分析的财务工作,也总有一些在打折促销刺激下的迷惑消费行为,辛苦整理,快收好这份双十一财税攻略!

  

就在双十一即将到来之际,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齐聚一堂,约谈蚂蚁金服实际控制人马云、董事长井贤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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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曰:被约谈后蚂蚁集团暂缓上市,彰显监管层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决心。证监会则表示,避免蚂蚁集团在监管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仓促上市,是对投资者和市场负责任的做法,体现了敬畏市场、敬畏法治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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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是:夜色凉凉凉如水,蚂蚁上树吃不上嘴;浊酒一杯当敬谁?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小树可摇,彩旗可飘,蚍蜉撼大树,嘴大易闪腰;人在江湖走,哪能不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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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上不了市,相信只是暂时情况,马爸爸的回马枪也不会太远。但是,可能借钱买买买的事情先要缓一缓了;但是剁手买买买还是不受影响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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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电商平台已经开始付定金预售活动,或线下实体店为了吸引消费者,“满减打折”等促销活动也已经发狂。

  

那么,预售定金、满减打折、退换货,这些促销活动的财税如何处理?商家东西卖是卖了;但是赚大钱之余,尾巴也是要好好梳理梳理。

  

一、预售定金

  

在电商平台,在各大节日的预售定金是最为常态。

  

预售定金指的是:卖家未正式进行销售行为的产品,买家先行支付给卖家一定数额的金额作为预定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卖家约定,到支付尾款日提交支付尾款完成订单支付。这部分定金有“膨胀特权”(如预付50元抵100元)。定金模式可以帮助企业锁单,减少跑单;同时还能协助企业合理控制库存。

  

不管对买家还是卖家来看,都是好事。那在预售的促销形式,企业该如何销售商品交税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举个例子

  

某企业在双十一采用预售定金形式,进行促销商品,消费者购买某商品500元。如预付定金50元,可抵100元券,消费者在双十一当天付尾款400元,企业收到款后,并商品发货。

  

分析:在此例子中,买家在双十一当天支付尾款,买家当天商品发货,在当天确认销售收入,并以销售收入500元作为计税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折扣销售

  

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购物,“打折”是最为日常的促销技巧之一。所谓的“打折”就是以原价乘以折扣率得出实际成交价格的促销方式。

  

折扣销售,从名称比较容易记忆,折扣在销售之前,即按照折扣后的金额销售。实务中或也被称为“商业折扣”,都是指企业为促进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扣除。

  

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实现时,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确认销售收入,不需就商业折扣作单独的账务处理。

  

开票方式:

  

依据国税发[1993]154号《关于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第(二)条)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的“金额栏”上分别注明。可以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折扣销售仅限于应税销售行为价格的折扣。如将资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的,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作为“视同销售”中的赠送他人的形式计算征收增值税。

  

税务分析:

  

依据国税函发[1997]47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

  

“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因此,采取商业折扣销售时,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也和发票的开具密切相关。

  

举个例子:

  

某电商促销打九折,商品销售原价100元,促销价格90元。开具的专票上注明价款为100元,在发票金额栏注明的商业折扣价款为10元,适用税率为13%。

  

分析:根据相关规定,企业以商业折扣促销的,应以折扣后的金额确认销售收入。因此,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90元(100-10),来确认销售收入及企业所得税收入。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79.65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35

  

结转成本略

  

三、满减津贴

  

满减也是近几年双十一都在用的促销方式,如某宝、某东的“满400减50”,“满1000减200”等。用满减提升用户的客单量,是企业促销活动常规操作。企业采用满减方式销售商品时,可以参考商业折扣的税务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抵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

  

(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对于如“满1000减200”的折扣,企业所得税现行文件不再强调“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因此,可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商业折扣的所得税处理。

  

举个例子:

  

某平台的电商家,在双十一期间采取“满减”销售形式,如(满100减10元),购买某商品单价2000元,成本为1000元。规定在促销期,凡按规定成交,将满减额与销售额开在一张发票上。当天消费者购买10单。

  

财务计算及分录如下:

  

销售收入=[(10×2000)-(10×2000)÷100×10]÷(1+13%)]=15929元

  

税费=15929×13%=2071元

  

销售成本=10×1000=10000元

  

1)发生“满减”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18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592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注意:无论是采取打折还是满减促销活动,均可按照除去商业折扣后的金额来确认销售收入,销售发票可以直接开折后金额也可以在发票上分别列出原价和折扣金额。征收增值税时能否从销售额中减除,要看“销售额和折扣额是否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

  

四、分期收款

  

分期收款销货是指在较长的时间内按合同规定期限分期收取货款的销售方式。分期收款是现代企业运用的一种重要促销手段。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相当于出售商品企业给购货方提供了一笔长期无息贷款。

  

举个例子:

  

某企业提出促销方案,在双十一当天订购商品下单,直接签订电子合同,金额10万,只需付总额的30%货款,剩下的余款可在未来5个月的10号分期付款。若消费者不遵守合同规定延期支付余款情况,则需要按日支付逾期利息费。

  

税务分析:

  

1)增值税处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企业所得税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注意:

  

若买方未在规定的每个月10号进行分期付款,则付的延期款利息费用是属于价外费用需要交纳增值税的。

  

五、退换货

  

客户在双十一常常冲动购物,买了不需要的东西,想要退换货,这时又该如何处理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65号令)第十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以下称一般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而收回的增值税额,应从发生购进货物退出或者折让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开票有误等情形,应按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增值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减。”

  

以上5种商家促销活动的财税处理,你晓得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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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双十一大促,各大电商平台和线下商家纷纷加大促销力度,各种优惠促销活动令消费者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大家要理性消费,防范套路,谨慎选择,必要时依法维权。

  

来源:会计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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