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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经费如何上交申报?如何返还?常见问题解答!

来源:本站       时间:2020-11-24      浏览次数:4948


一、关于工会经费的9点重要提示

  

1、公司没有工会,可以不缴工会经费吗?

  

不可以!

  

《工会法》中有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每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但是各地区也有类似规定,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建会筹备金,其中40%部分向税务部门缴纳。而且有的地区还出台了不交工会经费的处罚措施,交罚款和滞纳金。

  

2、工会经费怎么返还?

  

“先征后返”!

  

小微企业享受2020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依据2019年认定数据;享受2021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依据2020年认定数据。

  

3、工会经费怎么核算

  

工会经费的核算缴纳按是否成立工会来区别。

  

(1)未成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

  

按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建会筹备金。建会筹备金由主管税务机关全额代收,税务核定征收子目代收工会经费2%。

  

(2)成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

  

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的比例计提并拨缴工会经费,其中60%部分拨给所在单位工会,40%部分上缴上级主管工会,税务核定征收子目代收工会经费(0.8%),单位按照0.8%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例如:本期工资总额10万元,单位如果成立工会组织,需要上缴的工会经费是10万×2%×40%=800元;单位如果没有设立工会组织,提取的工会经费全额上交地税,那么需交10万×2%×100%=2000元。实际在企业中,不必每月交,年底申报上交一次即可。

  

工会经费必须有工会经费缴纳时收到的收据,才能全部在税前扣除,否则没有收据不得抵扣。

  

4、关于工会经费,又要哪些最新优惠政策呢?

  

全额返还

  

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小微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额返还小微企业缴交的工会经费。


微信图片_20201123164648.jpg

  

目前有湖南、江苏、厦门等部分地区出台了全额返还的优惠政策,具体需要根据当地税务政策而定。

  

5、申请返还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每种证明材料最多上传3张并加盖企业公章,如下:

  

(1)企业成立工会证明材料:需提供《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或《成立工会批复函》。已被覆盖建会的小微企业可向企业所在地主管工会、社区或街道联合工会申请成立工会批复函。

  

(2)小微企业证明材料:申报时输入企业社会信用代码后,如果系统已判定为“小微”的企业,则不需要再上传“小微企业证明材料”,企业的申请界面中不会现出上传该材料的窗口。如不能判定为“小微”企业的,则需要上传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申报的上年度《企业年报》或上年度在税务部门申报的《企业所得税》证明,证明材料中应包含小微企业的指标信息如:1.行业信息、2.从业人数、3.资产规模、4.年营业额等。不同行业的小微指标请参考自测小程序。

  

(3)经费返还银行账户证明材料:有独立工会银行账户的,可直接填写工会账户信息,同时上传一份近期银行转账单据图片(主要能体现工会账户的信息便于审核人员复核)。若无独立工会银行账户的,上传最近一期税务征收的电子划缴凭证单图片(凭证上应有企业付款账号信息)。

  

★手工填写经费返还申请表时的银行账户名、账号、开户行等信息应与上传的图片信息相一致(开户行信息需详细填写)。

  

(4)申请人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需提供在职职工证明材料(社保缴交凭证)。

  

②如委托代理人申请的,需提供授权证明,包含委托代理人姓名、身份证等信息等并加盖公章。

  

6、既然可以全额返还,可以不申报、不缴纳吗?

  

不可以!

  

因为程序上遵循的是“先征后返”原则,所以还是按照原来的方法申报缴纳。然后再申请返还。有人会说,这样多麻烦呀!原因是,企业可能在经营活动中超出小微企业范畴,比如人员的增加或者营业收入的增加,而成为中型企业,这样就不再符合享受优惠的条件了。

  

所以只有申报后,政府部门才能判断是否应退还这部分费用。

  

7、收到工会经费返还款,需要交税吗?

  

不需要!

  

返还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职工或工会活动,单独核算,属于专款专用。依据财税[2011]70号问文,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交企业所得税。也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也不需要交增值税。

  

8、工会经费缴纳方式有哪些?

  

(1)先缴后返

  

总的来说就是先全额缴纳,然后再返还。具体来说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先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全额向工会组织拨缴,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上级工会组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建会筹备金全额向上级工会组织拨缴,或者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

  

在规定时间内成立工会组织的上级工会再按规定比例「一般为60%」转拨给缴费企业基层工会,在规定时间内未成立工会组织的,以前缴纳的工会建会筹备金不再返还。

  

如果你向税务局申报的是按照工资总额2%计算的工会经费,那就是这种方式。

  

(2)先缴后返分级拨缴

  

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薪金总额的2%计算出工会经费后,按当地规定比例「一般为40%」向受委托代收工会经费的税务机关缴纳。留成部分「一般为60%」由企业同时拨付给其所在的基层工会,未设立基层工会的,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各单位拨付本单位工会。

  

如果你向税务申报的是按照工资总额0.8%「2%*40%」计算的工会经费,那就是这种方式。

  

比如山东、辽宁就是这种操作方式。

  

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2%拨缴的工会经费,准予税前扣除,其中40%部分向税务部门缴纳,60%部分由各单位按月拨付本单位工会。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2%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2%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2%

  贷:银行存款  工资总额*2%

  

未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建会筹备金,准予税前扣除,其中40%部分向税务缴纳,60%部分待建立工会组织后由各单位拨付本单位工会。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2%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2%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工资总额*2%

  贷:银行存款  工资总额*2%*40%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  工资总额*2%*60%

  

工会经费拨付给工会后,工会单独设账核算。

  

9、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哪些依据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呢?

  

上级工会组织收取的: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税务机关代收的:凭合法有效的税务机关代收凭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基层工会收取的:凭合法有效的同级工会组织收款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工会经费的申报

  

在企业所得税扣除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当然,取得合法、有效的扣除凭证也是扣除的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微信图片_20201123165600.png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也可凭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代收凭据依法在税前扣除。

  

微信图片_20201123165618.png


具体在申报表填写的时候,填写A105050表。

 

微信图片_20201123165657.png 


财税指闻公司2019年工资薪金总额500万,按2%计提并拨付了工会经费500*2%=10万,申报表填写如下,其他栏次省略。

 

微信图片_20201123165714.jpg

 

1、账载金额填报财税指闻公司会计核算计入成本费用的工会经费支出金额10万;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10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0万

  

2、实际发生额分析填报纳税人“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下的工会经费本年实际发生额,财税指闻公司10万全额拨付给工会,所以,这里的实际发生额应该填写10万。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会经费 10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三、那么工会经费不能用来干嘛呢?

  

全国总共会“八个不准”的主要内容:

  

(一)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二)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三)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四)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五)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六)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七)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八)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四、工会经费常见问题及管理


1. 财务核算与管理不规范。某公立医院未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支付工会经费未取得专用收据。

  

上述作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9年修订)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关于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工财字[2010]119号)第七条“工会取得以下工会经费收入,使用专用收据:(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的相关规定。

  

2.经费支出不规范,扩大开支范围。某事业单位工会发放春节慰问品共计300份、电影票4000份均未让领用人签收。组织春游和秋游活动,安排职工在外地过夜,在工会经费报销住宿费。

  

上述作法违反了财政部令第98号:《会计基础工作规范》(2019年修订)

  

第三十七条 各单位发生的下列事项,应当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二)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办理本规范第三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

  

第四十八条 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是: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总工办发〔2017〕32号)第八条“ (二)文体活动支出。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游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的相关规定。

  

针对工会经费管理中的相关问题,财务人员应当“抓住重点,对症下药”,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1.强化对工会法规、制度的学习。吃透工会经费的相关文件,严格区分正常的职工福利与通过工会滥用经费,对工会活动、工会福利支出的经费审批流程、内容、用途进行监督。

  

2.明确工会经费重点关注内容。重点关注工会经费是否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做好收支预算、决算、经费收缴、工会经费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

  

温馨提示:

  

工会经费支出需严格控制,各项收支要按照工会财务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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