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布,印花税重大变化!及现行印花税,税目表赶紧收藏!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1-08 浏览次数:1543
一、印花税将变化降低加工承揽等合同税率!
据2021年1月4日的新闻联播报道,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
草案总结印花税暂行条例实践,一方面总体保持现行税制不变,并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纳入法律规范;另一方面简并取消许可证照等印花税税目,降低加工承揽等合同税率,减轻企业税负,并突出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规范,减少自由裁量权,堵塞任意性漏洞。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早在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就已经由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次国务院审核通过,接下来就是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
印花税今年应该能完成立法。
这次国务院审核的印花税草案,其内容多有在征求意见稿体现,意见稿里面对税目本身就有调整,包括这次会议提到的降低加工承揽税率。
值得注意的是许可证照这个税目可能别简并取消,征求意见稿里面还有。
印花税确实繁琐,而且合同类型经常界定不清,所以认真起来,很少有人把印花税全部算对。
恰逢这次新闻,我们顺便再温习一下印花税,看看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的变化在哪里?以便后面立法后的进一步学习应用。
二、印花税不可忽视
小税种也会引起大麻烦,在印花税方要面务必重视:
1、是否混淆合同性质的情况,从低适用税率或擅自减少计税依据,未按全部所载金额计税,将应税凭证划为非税凭证,漏缴印花税。
2、是否应纳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不进行贴花,而直到凭证生效日期才贴花,导致延期缴纳印花税。
3、增加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后是否补缴印花税。
举例: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是认缴的,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没有实际到位的认缴部分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实收部分,按万分之5减半征收缴纳印花税,并计入“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核算。
三、印花税主要变点
一、税目和税率的变化。
《征求意见稿》除对少部分税目的税率适当调整外,基本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
1、原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统一降低税率。
2、营业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这个是之前政策,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这次征求意见稿就一并修改,保持政策一致。
3、把财税〔2015〕144号对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并入了,之前是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
4、将证券交易的印花税内容并入了。
二、税率还是一样的难记
目前征求意见稿还是实行比例税率或者定额税率。具体如下:
三、计税依据含不含税终于明确了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者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合同中价款或者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产权转移书据中价款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
四、不用再买印花税票了。
《征求意见稿》规定,印花税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不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
所以,印花税将要发生的变化你get了吗?
四、现行印花税税率表
所有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率从借款合同金额的0.005%到财产租赁合同、财产保险合同金额的0.1%不等。对于营业执照、专利、商标以及其他权利许可证照按每本人民币5元征收印花税。
不在印花税税目范围内书立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五、印花税的会计分录
(1)按合同自贴花: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办理完税手续。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需要预计应交的税金,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汇总缴纳: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印花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印花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按照核定征收计算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印花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印花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六、印花税正确申报缴纳操作方法
1.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2.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在境内书立或领受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3.印花税缴纳方式:
l 应税凭证贴花纳税。由纳税人在应税凭证上一次性贴足印花税票缴纳。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要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粘贴使用印花税票纳税的,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l 大额税额开票征收。纳税人印花税应纳税额较大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可以单笔开具缴款书缴纳。
l 频繁业务汇总申报。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l 难以计算的依法核定。纳税人不能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4. 印花税的申报期限:
l 一般凭证即时贴花。《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l 资金账簿按年计缴。
l 汇总缴纳按月申报。
l 国外合同使用贴花。如果合同国外签订国内使用应贴花。贴花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合同在国内使用的当天;汇总申报缴纳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汇总登记的次月15日内。
l 核定征收按月(季)申报。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来源:每日言税,二哥税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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