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3%降至1%政策再延长?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1-26 浏览次数:1596
3%降至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称:我国市场主体截止到今年7月低总量从2012年5500万户增长到1.46亿户,增长了近1.6倍,年均净增长超过1000万户;全国市场主体总量已突破1.5亿户,其中近10年就新增了1亿户。
越来越多的人踏入了创业的大潮。
最近后台也收到很多老板的留言:年底了那些税收优惠政策还能享受吗?
就比如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户来说,小规模减税降费3%降至1%这个政策是否还会再延期,今天可以和老板们具体说一说。
11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市场监管总局考察,并主持召开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工作座谈会。总理提到了要制定研究新的“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
先说一下马上临近12月底,有很多针对小微企业(含小规模、个体户)的优惠政策到期。大家关注的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执行期限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最早截止日期从2020年3月1日到5月31。后面又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第7号又将政策延续到了2021年12月31日。
经历了这么多次延期,也说明了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保护和重视性。
那么,小规模3%降至1%政策是否还会再延期还是要以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即使不延期,但从之前国家就施行过结构性减税、普惠性减税、疫情期间阶段性减税来看,之后的税收优惠力度不会比之前弱,也会出台其他的优惠政策,来纾解小微企业、个体户的经营困难。
老板们做好准备呀,以免政策到期后,不能继续开具1%发票。(目前到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开1%,开1%的发票!请牢记,开1%,按1%交税。)
举例:
正常开一张1030的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交30块钱的增值税:
(1030/1.03*0.03=30)
而这个政策之后,开1030元的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10.2的增值税:
(1030/1.01*0.01=10.2)
另外注意:小规模纳税人季度45万免税的政策还在执行,但与小规模3%降至1%是两个不同的政策。
1%开票马上到期,重点关注这些问题
1、小规模能开的1%发票的,抓紧时间跟客户确认并开具发票。
2、以后的一个多月,一定要避免开具大量顶格金额发票。
3、不要为了享受1%优惠政策,而提前开具未发生的业务,重点提醒,风险巨大。
4、开票一定不要都集中到最后一个月,尤其是政策快要到期的最后几天。
5、要注意开票额,尽量避免在免征额临近点。(按月申报,15万;按季申报45万)
6、尽量不要存在大量作废发票。作废发票异常也会出现风险提示,很容易被税局盯上,尤其是临近年底,且优惠政策马上到期的时候。
7、如果增值税纳税义务确实发生在2021年,因跟客户未对好账等原因,未开发票。第四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一定要报未开票收入,这样的话2022年可以补开1%发票。
8、近期签订合同,一定要考虑税率变化的因素,最好在合同上把这个问题提前说上。如果签订合同是1%,后期合同执行完是2022年,只能开3%,又是少不了跟客户扯皮。
9、今年的业务,发票尽量选择今年开具,不要涉及跨年,后面一旦没有延期政策,再想开1%就非常困难了。
10、不要盲目的开票,有些小规模纳税人自认为很聪明,把3%减1%优惠用到极致,小心会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有很多会计认为,小规模的标准是年500万元以下,只要1-12月累计开票额控制在500万以内就没问题,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
政策中说的年销售额,指的是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销售额,并不是我们理解的公历年度1-12月。
11、一定要取得进项发票,小规模有销无进,也会被税局盯上。
开票建议
年底了!给到老板与会计们的6点开票建议:
1、关于业务发票,不管是销售发票还是采购发票,最好年底前开好,留到第二年不仅调账麻烦,涉及汇算清缴,万一没有延期调整政策,增值税就只能是3%。
2、尽快盘点往来账务,确保是回款和出款能力,如果在对账时,的确没办法今年开出发票。那么在1月份做四季度申报时,记得做未开票收入,目的是在22年补开税为1%的增值税发票。
3、关于业务合同问题,年底签约必须考虑开具发票的周期和税率,并且在合同注明如税率变化要重新计算,最好提前写好补充协议。一份是按现有税率1%全称执行,一份是21年按1%,但22年如遇到政策调整,那么22年按3%执行。目的是确保能良性合作,减少纠纷,最好是签不含税合同,一旦政策变动也不影响合作。
4、前置开票问题要说下,虽然提前开票看似可以减少后补票的麻烦,但是不要忘记你的合作伙伴一定能要普票和你开具的日期吗?前置开票建议适用于年度合作客户,比较稳定有效减少损失。
5、要注意开票额,尽量避免在免征额临近点。(按月申报,15万;按季申报45万)
6、尽量不要存在大量作废发票。作废发票异常也会出现风险提示,很容易被税局盯上,尤其是临近年底,且优惠政策马上到期的时候。
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你最近要综合考虑一下这个事情了。
其他政策到期通知
另外7项优惠马上到期,还没享受的,抓紧啦!
一、对纳税人提供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优惠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二、增值税加计递减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或15%,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性服务业:2019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性服务业:2019年4月1日-2019年10月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2019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三、针对疫情有关个税优惠政策
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
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优惠期限: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
四、中央企业负责人有关的优惠
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参照年终奖计算方式单独计算纳税;2022年1月1日之后的政策另行明确。
政策依据:财税〔2018〕164号
五、外籍个人享受的优惠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外籍个人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自2022年1月1日起,外籍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六、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规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所有企业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七、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对小微企业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支持政策。没申请纳税人,请尽快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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