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试点来了!涉及每个人!
来源:本站 时间:2021-12-21 浏览次数:1154
刚刚,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公布审议结果:赞成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 一、房地产税试点来了!涉及每个人 近日,中国人大网连发两条关于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相关文件。 一份文件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房地产试点草案的审议结果报告: 划重点: 1、为了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以积极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赞成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2、有的常委委员提出,我国居住用房地产的情况较为复杂,各类人员的住房需求、税收负担能力差异较大,对房地产税的计税依据、适用税率、减除标准等税制要素,建议授权国务院在改革试点过程中逐步研究探索、及时调整完善,形成成熟经验后再在法律中统一规定,授权决定可不对相关内容作出规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删除决定草案第二条、第三条。 3、有的常委委员提出,草案规定授权期限为五年,但何时起算不清楚,建议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研究,建议将相关规定修改为: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 另一份文件是,财政部部长刘坤就房地产税试点工作草案做出的说明: 在总结上海市、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划重点!!! 1、试点地区房地产税征税对象 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 考虑到多方面因素,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这有利于减少对于企业经营的影响。 2、在试点程序上,房地产税征管涉及大量自然人,要构建可行的征管模式和程序 3、试点地区 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4、试点期限:试点期限为五年,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 从两个刚发的文件可以看出,房地产税主要针对的是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而对非居住用的房地产影响不大。简言之,就是对每个人的影响很大,尤其是两套房或者多套房的个人,对企业的影响不大。 有人开始疑问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不是在上海、重庆等地试点征收很多年了吗?跟这个房地产税有啥不同?怎么又开始试点了? 二、试点先行,意味着什么? “先深化地方试点、再国家统一立法”,成为共识。 房地产税,为什么要试点先行? 有关负责人表示: 由于房地产市场全国差异很大,实际情况十分复杂,房地产税立法工作需要循序渐进、稳妥推进。 可见,房地产税立法,牵一发而动全身,难以毕其功于一役。 同时,不同城市市情不同、楼市格局不同、房地产金融化泡沫化程度存在明显差别,房地产税的影响存在差异。 因此,率先在部分热门地区,或有代表性的城市率先开展试点,就成了必然选择。 换言之,房地产税立法或许还需要更长时间,但房地产税试点已经万事俱备,只差公布最后的入选城市了。 三、房地产税与房产税有啥不同? 房地产税比房产税范围更广: 而房产税只是针对房地产税的一个分支,征收对象只是房产,所以说房产税是包含在房地产税之内的。 也就是说,试点地区对个人房地产不仅征收房产税,还可能会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等。 四、房地产税率会是多少? 注: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资源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已依法享受上述“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以叠加享受减半征收。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房地产税其他热点问题答疑 1、为什么要开征“房地产税”? 为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以积极稳妥的方式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是必要的。 2、哪些房子需要缴纳“房地产税”? 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 3、按照什么基准来交税? 按照评估值来征税。 4、会有减免吗? 在所有国家的房地产税制度安排里面,都有一些税收优惠。比如可以作出一定的扣除标准,或者是对一些困难的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当然具体的方式不一样,水平不一样,但是都有一些税收优惠。(也就是说,中国也会有减免和优惠) 5、政府收取房地产税,主要用于什么? 这个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比如说教育、治安和其他一些公共基础设施提供等这样的一些支出。 6、中国的房地产税,会跟其他国家的完全一样吗? 我们会参考国际上共性的制度性安排的一些特点。当然,我们是中国,中国有中国的国情,我们还会按照中国的国情,从中国的国情出发来合理设计我们房地产税制度。 7、开征房地产税之后,房屋交易环节的税会降低吗? 会的。开征房地产税之后,将合并整合相关的一些税种,还将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一些税费负担等。 六、房产税减免税项目总结 七、哪些房产要征收? 不同房子的征收方式不一样,商品住宅、写字楼、农村宅基地住宅等区别对待。 这方面,试点说明给出了相对详细的分类定位: 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 为避免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影响,此次试点对非居住用房地产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维持现行制度不变,确保试点期间税负平移。 这份说明明确了三点: 一是农村宅基地及其上的住房,不在征收之列。 这也好理解,几乎所有农村房产都是自住房产,而农民收入相对微薄,与城市有房一族有着天壤之别,向宅基地征收房产税并不现实。 二是写字楼、商铺等非居住房产,继续按现行规定执行。 这里的背景是,早在1986年,我国就已出台房产税相关条例,对经营性房产开征房产税,而自住房产则在豁免之列。 作为非居住用的房地产,商铺、写字楼,开征房产税已有数十年的历史。写字楼房产税一般按照租金的12%进行征收,未来大概率仍旧沿袭这一模式。 三是居住用房产,即商品住宅、商住公寓等,则是这一轮主要的新增征收对象。 根据官方此前透露的信息,这些房产的房地产税将会按照评估值征收。 由于房地产税是持有税,按年征收,只要拿着房子就要纳税,累积下来不是小数字。 假设某地房地产税率为1%,500万评估价的房产,每年就要缴纳5万房产税,10年就是50万。 推荐阅读 1、出口退税首次申报有哪些注意事项?这些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政策热问答请收好!另外,国务院发布大消息!明年起,这些商品零关税! 2、老板注意了!明年你的企业哪些行为会被税局重点监管,哪些行为会罚款,给你们整理出来了! 3、增值税发票即时监控来了!发票又出新规!12月1日起正式执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43种情形,注意查收! 4、核定征收全面上调!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利用核定征收筹划风险巨大!操作不当小心被查! 素材来源:晶晶亮的税月、国民经略、佰平会计......文章由大业中税整理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伴随企业成长的财税顾问公司 联系方式:18780277647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吾悦(汇点)广场4座1213-1220室
考虑到目前我国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总体上仍有较大差距,为减少试点对农村居民的影响,对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不纳入试点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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