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季度不超过45万免增值税!3%降至1%政策延长!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4-01 浏览次数:1802
2021年,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一大波政策利好向小规模纳税人袭来。
01、季度不超过45万,免税!
首先,首先,小编要恭喜小规模纳税人,今年又可以多收钱少缴税了!用真金白银来说,就是季度不超过45万,免增值税!
在3月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上,给小规模送上了一份大礼!
原文是这样说的: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
国家刚刚官宣: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具体执行时间为:今年4月1日起至明年底!
划重点!!!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2、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3、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5、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6、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应按其纳税期、本公告第五条以及其他现行政策规定确定是否预缴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7、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8、本公告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号)同时废止。
02、小规模3%降至1%政策延长至2021年年底
具体文件如下,为什么我们在税务总局没找到文件,记住,涉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联合文件,财税部税政司网站也需要看看。
该文件有以下几个重点:
1、除湖北省外,小规模纳税人3%减按1%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12月31日。
2、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1月-3月继续执行免征增值税政策,4月1日-12月31日与其他省份一样,执行3%减按1%优惠政策。
湖北省的小规模注意了,自4月1日-12月31日是按3%减按1%的优惠政策执行!开票时要选择1%的优惠税率。
3、该优惠政策自2021年1月1日执行,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税费,可抵减纳税人或缴费人以后应缴纳的税费或予以退还。
需要注意:
(1)小规模如果没超过月度15万,可以享受小微免税,如果超过了那就直接按1%纳税。
(2)小规模如果还是有其他免税政策,可以直接享受免税政策(比如销售自产农产品免税等)。
来源:税务大讲堂、会计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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